利東街示威被告案,12/12宣判… 利東街阻差阻街案將會在2008年12月12日下午2時30分於東區法院宣判,無論結果如何,我們依然相信於當日在利東街的示威活動是和平及合情合理的,在往後我們依然會堅持推動城市規劃民主化,以達致真正以人為本的城市發展! 於12月12日當日我們將會有一個聲援的集會,以抗議在市民示威表達訴求時,問責高官卻不聞不問,反而運用警察充當政治打手,動軏拘捕示威者,並進行起訴,變相是以法庭去處理政治事件。 集會的詳情如下: 日期: 2008年12月12日 時間:下午1時45分 地點:東區法院門口 Share this:TwitterFacebook請按讚:喜歡 正在載入... 相關